窗户朝东,每天却饱受“西晒”之苦,这样的怪事让珠江路交通大厦的业主痛苦不已。这个奇怪的“西晒”来自哪里?一幢玻璃大楼的玻璃反光!如今
光污染已对市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据了解北京、广州等地已立法对
玻璃幕墙的使用进行限制。而南京尚无相关法律出台,有关专家呼吁相关部
门引起重视。
朝东窗户饱受“西晒”之苦
王老师在珠江路交通大厦上班,办公室窗子朝东,而这个夏天,他每到下午都被“西晒”搞得头晕眼花。朝东的窗子为何会西晒呢?
交通大厦位于珠江路,共30多层,东边不远处的一座高层写字楼装修好没几年,用的是玻璃幕墙。“我们窗子看出去就能看到那个玻璃幕墙,因为四周没有障碍物,无论太阳在哪,光线都直接反射过来。”王老师说。无奈之下,王老师吃不消的时候只能拉窗帘。“城市里高楼越来越多,楼间距越来越小,这个玻璃幕墙装修实在应该废止,光污染太厉害!”王老师表示。
不仅王老师有这种痛苦,该大楼不少朝东的办公室都有这个反映。“日光浴从早晒到晚,搞的我们天天都要戴着墨镜上班了……”在22楼办公的一位姓李的小伙子无奈地说。
北京等地已立法禁止玻璃幕墙
其实交通大厦的遭遇并非个案,上个月晨报曾报道鼓楼公园附近某玻璃幕墙大楼居然把太阳光反射到了锁金村。此外,汉中路北面一幢玻璃幕墙大厦也曾被业主投诉光污染。“这些遭遇国外也有,但人家已经改正了,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们不能借鉴别人的经验教训,对玻璃幕墙说不呢?”对光污染有深入研究的东南大学电子科学工程系胡正荣教授说。
胡正荣说,对于玻璃幕墙,国外发达国家已明令禁止使用。即便在国内,杭州、浙江、北京等地也已出台地方法律法规,对玻璃幕墙加以限制,陆续谢绝玻璃幕墙在城市高楼的使用。他举了一个例子,《杭州市
建筑玻璃幕墙使用有关规定》明确规定:历史街区、西湖风景名胜区内的建筑;居住小区内的建筑;
住宅建筑周边100米范围内朝向住宅的
建筑立面;T形路口正对直线路段的建筑等4种建筑禁止使用玻璃幕墙;广州也出台《〈公共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规定新建酒店、写字楼将一律“谢绝”超大玻璃幕墙。
南京是时候给玻璃幕墙下禁令了
“在南京尚未听到有玻璃幕墙的使用规定出台,玻璃幕墙大楼盖得也越来越多,光污染难道真的就没人考虑到吗?”记者了解到,其实对于玻璃幕墙的使用,南京也有规定。根据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文件,南京市2006年1月1日以后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对
建筑门窗和幕墙工程进行现场检测,然而细看规定,玻璃幕墙的使用的监督检测标准仅考虑到质量,环保、节能标准和要求并未被提及,更不要说明令禁止了。
胡正荣认为,玻璃幕墙造成的光污染是“城市病”的一种,强烈的反射光进入附近居民楼,会增加楼内的室内温度,增加降温成本。同时,反射光还会给路人和驾车行驶的司机造成困扰。
胡正荣说,夏天这种“玻璃盒子”建筑每3平方米的
采光面积产生热量需要用一匹的空调来抵消,而普通建筑20平方米的建筑产生热量才需要用一匹的空调来降温。从这个角度来看,玻璃幕墙占有的
建筑材料多且贵,并会造成温室效应,增加降温的能耗,无疑是不环保的。
“玻璃幕墙的建设与节能减排的大方向相悖,到了该控制的时候了。”胡正荣呼吁说。
“光侵入”维权索赔有法依
玻璃幕墙大楼的反光搅得邻居不胜其烦,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汪旭东律师认为,对“光侵入”这种侵权形式,我国的现行立法虽无明文规定,但只要光污染对他人正常生活产生的加害事实证据确凿,维权便不难,可以要求赔偿。
汪旭东说,《物权法》出台后,这一矛盾的解决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该法第九十条明确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
辐射等有害物质,其对光污染已作了明确的规定,类似的纠纷可适用这一法律。
不过汪旭东表示,这类维权要考虑一个问题,即玻璃幕墙大楼建在先还是建在后,如果是建在先,维权相对会困难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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