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幕墙网】从省有关部门获悉,日前,鹤岗市跻身全国
建筑节能及综合改造示范城市行列,这是我省首家步入此行列的城市。
按照《
黑龙江省“十一五”期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鹤岗市抢前抓早、积极谋划、超常规运作,全面扎实推进鹤岗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截至2010年10月31日,全市累计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为267万平方米,按时超额完成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达91.3万平方米的计划任务,届时该市已有13万多户居民受益。
通过强力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用先进的设计理念、先进的
建筑材料、先进的施工工艺,提升了城市建筑品位,增加了建筑业总产值,降低了能源消耗,提高了居民室内温度,进一步树立了城市外在形象。其主要标志是:推进力度大。根据《黑龙江省“十一五”期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加快推进鹤岗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综合改造工作,全面执行国家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50%标准。至今,已完成包括管网热平衡改造、分户计量装置安装在内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267万平方米,占该市需要节能综合改造总量的39.2%,拉动
建材、建筑业产值增长4.2个百分点。改造成效大。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最直接和明显的效果是降低供热能耗。与改造前相比提高了供热质量,改善了群众居住条件,减少有害气体排放,提高了城市环境质量。据测算,鹤岗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综合改造后,每年可实现节约标煤10.4万吨,CO2排放量减少25.5万吨,为鹤岗市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滨水森林城市做出积极的贡献。百姓受益大。节能改造后的既有居住建筑室内温度可提高4℃至6℃,人民群众的居住生活环境得到了质的改善,建筑物更加美观、实用。同时也减少了室内灰尘和噪音,被老百姓称之为民心工程、惠民工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