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息透露,目前,央行、银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门,已经着手研究设立住房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可行性方案。住建部已经将其列为2014年将要重点开展的工作之一。
该消息称,建立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已经经过最高决策层的讨论,并已得到充分的认可,同时国务院已部署相关前期研究工作。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住房政策性金融机构成立后,可帮助和激励银行提供更多的住房按揭贷款,使购房者获得更大范围更有力的住房信贷支持。
A购房者或获住房消费信贷支持
据记者查阅资料得知,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指由政府或政府机构发起、出资创立、参股或保证的,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内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以贯彻和配合政府的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的金融机构。
事实上,目前市场上已成立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包括有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开发银行等,其为基础设施建设、城乡一体化、进出口、农业现代化等领域提供贷款等多种资金扶持。但在居民住房这一领域,政策性金融机构在中国还尚属首次筹建。
一直以来,中国商业性住房贷款的来源主要是银行吸收的各类存款,对此业内人士纷纷表示,其方法存在期限短、成本可能因利率市场化而上升的问题,这对住房信贷的扩张极为不利。而住房政策性金融机构成立后,可以通过资产证券化或发行长期债券筹资,向银行购买住房贷款,解决众多不利问题,帮助和激励银行提供更多的住房按揭贷款,使购房者获得更大范围更有力的住房信贷支持。
B 帮助解决保障房和商品房开发资金
除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外,住房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建立对于企业开发资金的建立,尤其是有福利性质的保障房开发,有明显帮助作用。
事实上在市场中,有这样一个现象:中国在大规模建设保障房的同时,并未建立起相应的融资机制,因而就使得保障性住房不得不与商品住房争夺银行开发贷款,这既不利于保障房的建设,也会制约商品住房的供给增加。马先生表示,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成立后有望建立起为保障房开发提供低成本融资的渠道,同时也会使商品住房获得更多的开发贷款。
同时,马先生向记者坦言,以美国、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为例,其主要是直接或间接地为居民提供住房消费信贷支持,以及为住房开发提供低成本融资。这对时下中国房地产调控采取的抑制需求、限制开发融资的政策截然不同, 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建立对行业长期的增长十分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