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幕墙网 06月29日消息 】上周五举行的网络路演中,金刚
玻璃董事长兼总经理庄大建表示,公司与南玻A关联交易占比不大,有存在的必要,而且定价公允,属于正常的贸易关系。
庄大建介绍说,金刚玻璃向南玻采购材料的金额为:2008年1247万元,占公司采购总额的15。59%;2009年为4079万元,占公司采购总额的28。37%。向南玻销售
特种玻璃的金额为:2008年1500万元,占全部销售收入7。78%,2009年2461万元,占全部销售收入9。65%。从数据看,公司与南玻关联交易占的比例不是很大,公司的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有着多元的供应商和广泛分布的客户资源,不存在重大的依赖南玻的经营行为。
谈及与南玻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庄大建表示,从两家公司的市场定位来看,是上下游业务的关系。南玻是国内大型
浮法玻璃供应商之一,金刚玻璃是国内特种玻璃的龙头企业。特种玻璃是在普通
浮法玻璃的基础上进行
深加工,公司需要采购浮法玻璃作为原材料,而南玻自身并没有生产特种玻璃,当它需要特种玻璃配套它的产品系列时,就需要对外采购,二者之间是产业链上的上下游关系,不存在同业竞争行为,而是优势互补。南玻有着良好的品牌效应,其产品质量、价格均为市场所接受,公司在特种玻璃方面的质量和价格也为市场所认可,当双方互有需要时,就成了必然的选择,是一种战略上的合作。
庄大建还表示,广东省内原有两大浮法玻璃生产厂家,一是南玻,另一家是广东耀皮,早年金刚玻璃的玻璃原片供应商基本上是这两家。近年由于广东耀皮的关闭,公司向南玻的采购量增多,而公司自出产了特种玻璃之后,南玻也成了公司的常规客户之一,这种采购和销售的关系并非2008年之后才突然发生,而是早已存在的正常贸易关系。此外,南玻和公司同属于广东省内企业,距离仅为500公里,是彼此对外协作企业中距离最近的企业,在材料产品运输方面,可以减少大量费用,对降低销售成本均有好处。
最后,庄大建介绍称,金刚玻璃在材料采购或产品销售方面与南玻的关联交易价格并没有偏离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定价是公允的、合理的。公司所有与南玻的关联交易都以市场价格为标准,通过双方协商然后签订合同的形式对所交易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期、还款期等内容进行详细约定,并严格执行,且依照相关制度进行了如实、及时、详尽的披露。【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