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内容由[中国幕墙网]编辑部整理发布:
中国幕墙网ALwindoor.com快讯:2016年12月30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2016年第4批建筑用夹层玻璃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陕西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50家企业生产的150批次建筑用夹层玻璃产品,有2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本次抽查依据GB 15763.3-2009《建筑用安全玻璃第3部分:夹层玻璃》等标准的要求,对建筑用夹层玻璃产品的厚度偏差、耐热性(词条“耐热性”由行业大百科提供)、耐湿性、耐辐照性、落球冲击剥离性能、霰弹袋冲击性能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共有22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18批次产品耐热性不合格,3批次产品霰弹袋冲击性能不合格,1批次产品耐湿性不合格,1批次产品耐辐照性不合格。
2016年第4批:建筑用夹层玻璃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版权声明: 本网站所有文章版权,归中国幕墙网和作者所共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转载要求: 转载的图片或者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且不准打上各自站点的水印,亦不能抹去本站水印。
隐私条款: 除非特别声明,否则文章所体现的任何观点并不代表中国幕墙网。 本站转载或引用文章若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将其删除!